王雅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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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

他在婚前签下了一份"不平等"条约,还直呼"不后悔"?

来源:西安离婚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xalh.viplaw.cn/   时间:2021/11/8 15:43:50

都说婚前协议太过现实,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婚前协议还是挺不错的。它可以说明两个人走在一起是因为爱情,与钱无关,也与房无关。

西安离婚诉讼律师就曾遇见过一个比较好玩的婚前协议,甚至称不上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协议。

拿着这份协议的是一位阿姨,阿姨年轻的时候,和当时的男朋友也就是现在的老公正在热恋当中,两人如胶似漆,怎么也分不开。

正当两人打算去民政局登记前,阿姨的母亲把小伙子叫来签一份婚前协议。签了,就可以结婚。不签,两个人就分手。

协议上只有这一条:结婚以后,女方不承担任何家务责任。

为什么阿姨的母亲要加上这样一条"霸王条约"呢?原来,阿姨从小的就有心脏病,家里人一直都十分心疼,但凡有些许劳累的活都一律拒绝她插手。

面对这种"不平等"条约,签了,就结婚。不签,也能理解。

结果小伙子想都没想,义无反顾就签下了这份明知道"不平等"的协议。

至于后来,这位当时的男朋友也就成功晋级成为了阿姨的老公,也按照协议约定,阿姨是真的从来没有做过家务。甚至有时候,老公短期出差都要做好每天的饭菜放在冰箱里,方便阿姨可以随时拿出来加热就吃。至于长期出差则一律拒绝。

再后来,阿姨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生育,领养了一个女儿。现在女儿也长大了,叔叔也退休了,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。

"只羡鸳鸯不羡仙",看到这么幸福的家庭,小编真是又相信了爱情了呢。其实这份协议并不具有什么法律效力,履不履行完全是出于自身的责任。只是,当初签下这份协议的男人在看到这张纸的时候就会记起,他曾经是那么爱你,会反省是不是自己变了。

所以,既要相信理性也要相信感情,更要相信人的内心不应该是被金钱等外物所驱使。君子坦荡荡,不管男人女人,也只求一个"无愧"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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